央視網消息:進入12月,多項新規從今天(12月1日)起開始施行,哪些與我們日常生活相關,一起來了解。
“兩高”司法解釋嚴打拒不執行犯罪行為
最高法、最高檢聯合發布的《關于辦理拒不執行判決、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12月1日起開始施行,《解釋》明確判決、裁定生效前隱藏、轉移財產的,可以構成拒不執行判決、裁定罪;明確規定五項拒執罪“情節特別嚴重”情形。
聯合懲戒 嚴打電信網絡詐騙
12月1日起,公安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《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違法犯罪聯合懲戒辦法》正式施行。《懲戒辦法》從落實實名制、完善信用體系建設、保護公民信息等角度出發,對“卡農”“號商”等涉詐黑灰產從業者給予適當懲戒。商業銀行、支付機構對公安機關認定的懲戒對象實施以下措施:限制被懲戒對象名下銀行賬戶、數字人民幣錢包的非柜面出金功能;限制被懲戒對象名下支付賬戶業務;暫停為被懲戒對象新開立支付賬戶、實名數字人民幣錢包。此外,有關被懲戒對象信息將被移送到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。
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降低
自12月1日起,《關于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的公告》開始施行,將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降低0.5個百分點。調整后,除保障性住房外,東部地區省份預征率下限為1.5%,中部和東北地區省份預征率下限為1%,西部地區省份預征率下限為0.5%(地區的劃分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)。
全面實施水資源費改稅試點
財政部、稅務總局、水利部發布《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》,自12月1日起全面實施水資源費改稅試點。其中規定,工業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達到國家用水定額先進值的納稅人,減征本年度20%水資源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