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個周三上午,惠州博羅縣湖鎮鎮鄒村村委會都會有一名特殊“來客”到訪。他正是當地派出所的民警胡海星。村民不論是家里東西丟了,或是跟鄰居發生糾紛等,都會聯系他。
今年初,為了最大限度激發公安基層工作活力,實現警力下沉、警務前移,惠州市公安局全力推進“一村(居)一警”工作。在此期間,各縣區根據轄區各村(居)的特點,按照1∶1的比例選派派出所民警(民警不足輔警補)到轄區內的村(居)擔任駐村(居)警力。目前,在惠州市1248個村(居)里,像胡海星這樣的駐村警力一共有1658名。
惠州市公安局目前印發了《惠州市公安機關“一村(居)一警”工作制度》,提出9項駐村(居)警力工作職責,分別是掌握社區民意、掌握基礎信息、幫扶困難群體、化解矛盾糾紛、打擊違法犯罪、加強安全防范、宣傳黨的政策、便民利民服務、樹立良好形象。
“我們通過定期走訪,與群眾直接面對面溝通,點對點解決問題,很多不穩定因素在萌芽階段就得到有效解決。”湖鎮鎮派出所所長黃志光說道。(記者 林文通)
(林文通)